济南市天桥区行政审批办事局关于济南友刚建材
发布时间:2026-03-25 07:00阅读:
2021年8
举报人刘军向我局举报你公司于2016年3月9日冒用刘军身份证无效期为“2011。12。01-2021。12。01”的身份消息,申请登记济南友刚建材无限公司,将刘军登记为你公司监事等。刘军供给的材料证明该身份证件已于2015年补办新身份证件。我局认为举报人举报失实,你公司行为违反《中华人平易近国市场从体登记办理条例》第十七条及《中华人平易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之,涉嫌形成《中华人平易近国市场从体登记办理条例》第四十条所指的‘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纳其他欺诈手段坦白主要现实取得市场从体登记’的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平易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第六十九条和《中华人平易近国市场从体登记办理条例》第四十条之,我局于2026年2月3日正在天桥区网上通知布告《济南市天桥区行政审批办事局拟撤销济南友刚建材无限公司登记听证奉告书》(济天行审一听告〔2026〕11号),我局决定撤销你公司2016年3月9日取得的设立登记。你公司应自通知布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核准日期为2016年3月9日的停业执照正、副本缴回济南市天桥区行政审批办事局。过期未缴回,本局将通过国度企业信用消息公示系统予以通知布告做废。你公司如不服本决定,可正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天桥区人平易近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送达之日六个月内依法从济南市天桥区、历下区、济阳区、商河县当选择管辖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